“竹盐”是G公司推出的护肤产品品牌,并在中国获得了商标注册。在G公司的护肤产品包装上,“竹盐”标识的右上方,标有 ,表明为注册商标。同时,护肤产品包装上配有文字介绍竹盐的制作过程,并标明护肤产品的主要原料是竹盐。上海H公司在G公司推出竹盐护肤产品后,也推出自己的以竹盐为主要原料的“HiZi”牌护肤产品上,并在包装上标注“竹盐原料洗面乳”,其中“竹盐原料洗面乳”字体较小,未单独突出使用“竹盐”。G公司立即发出律师函,要求H公司停止侵害,H公司则回函称自己未对“竹盐”进行商标使用,同时,H公司的律师建议H公司挑战G公司“竹盐”商标的有效性。
如果H公司打算挑战G公司“竹盐”商标的有效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本题考察的是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商标的显著性,指对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区别能力。竹盐作为护肤品的主要原料,缺乏显著性。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依绝对理由(包括缺乏显著性),或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依相对理由,可以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此为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故AB选项正确,D选项“功能性”表述错误。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针对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为未注册商标。故C选项表述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
我国预算年度的起止时间是每年的( )。
下列记账方法中,属于复式记账法的有()。
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 )。
被保险人违反协助义务等和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求偿权,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被保险人的责任应以过错为构成要件,过错包括( )。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
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需采用( )进行理赔。
关于保险利益的说法,错误的是( )。
损失补偿的范围为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 )。
在船舶保险中,由于船舶不适航而行使是被保险人违反( )的一种行为。保险人对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投保人对( )可能不具有保险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