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0万元,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丙为保证人。2019年6月5日,甲向乙追加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全部借款于2020年12月31日清偿。丙对甲向乙追加借款与首期借款期限延长之事不知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的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1)本题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即自2019年12月31日起算6个月,因此保证期间至2020年6月30日。(2)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丙对甲向乙追加借款之事不知情,因此对于新增的100万元借款,丙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丙对甲与乙延长借款期限之事不知情,因此对丙而言,其保证期间仍至2020年6月30日)。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开车不小心撞坏了电线杆,该行为属于()。
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人的是()。
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2018年,中共中央下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该委员会办公室位于( )。
关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是( )。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法律的制定部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