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李某要去A市实习,于是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期2年,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已经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张某未理会,遂李某自行维修热水器,并花去1500元。2018年7月,王某拟将房屋出售给刘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由于王某暂时不能办理过户,刘某于是申请了预告登记。王某将房屋出售的消息告知了张某,张某认为王某出售房屋没有事先通知自己,侵害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于是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王某与刘某的买卖合同无效。8月,王某急于偿还一笔借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时银行方得知刘某申请了预告登记。后来刘某多次催告王某交房办理过户,但王某置之不理,刘某于是通知王某解除合同。一个月后,银行再次要求王某办理抵押登记,王某无奈,只好办理。借款到期,王某无法偿还,银行行使抵押权,拍卖该房屋。朱某以100万元价格拍得,朱某通知张某搬出房屋时,张某主张买卖不破租赁。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和李某之间的转租合同是否能正常履行?并说明理由。
(2)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张某支付维修热水器的1500元费用?并说明理由。
(3)张某是否有权要求法院宣告王某与刘某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
(4)2018年8月,银行是否取得房屋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5)刘某是否有权解除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合同解除,预告登记是否还继续有效?并说明理由。
(6)朱某能否要求张某搬出房屋?并说明理由。
(1)可以正常履行。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本题中,张某转租经过出租人王某同意,出租人就不会解除租赁合同,不影响转租合同的履行。(2分)
(2)李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维修热水器的1500元费用。根据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2分)
(3)张某无权要求法院宣告王某与刘某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3分)
(4)银行没有取得抵押权。根据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案中,8月,因抵押房屋已办理预告登记,银行的抵押登记未能办理成功,故抵押权未设立。(3分)
(5)刘某有权要求解除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规定,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解除,预告登记失效。合同解除导致刘某的债权消灭。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的,预告登记失效。(3分)
(6)不能。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因此,朱某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2分)
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开车不小心撞坏了电线杆,该行为属于()。
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人的是()。
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2018年,中共中央下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该委员会办公室位于( )。
关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是( )。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法律的制定部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