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A注册会计师负责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在执行监盘程序的过程中,发生下列事项:
(1)甲公司存货盘点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A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存货监盘时间为2022年1月1 日至2022年1月3日。
(2)A注册会计师在实施了观察程序后,认为甲公司内部控制设计良好且得到了实施。则决定不执行抽盘。
(3)甲公司有一批重要的存货,已经作为银行借款的质押物.A注册会计师通过电话向银行有关人员询问了其存在性。
(4)在检查存货盘点结果时,A注册会计师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目的在于测试是否存在漏盘的存货。
(5)甲公司存货盘点记录中记载X材料10000件,账簿记录15000件,注册会计师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发现导致该差异的原因是存在已经签订购货合同的材料5000件。注册会计师表示认可了这种情况,未提请管理层作任何调整。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存货的监盘时间不正确。存货监盘的时间应当与甲公司的存货盘点时间相协调,注册会计师将监盘时间确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日与甲公司的盘点时间不相符。
(2)不恰当。存货监盘程序包括观察和检查,检查程序是必须要执行的。如果认为甲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良好且得到有效的实施,存货盘点组织良好,可以相应的缩小实施抽盘的范围,但是不能不执行抽盘。
(3)不恰当。如果存货已经质押,且为重要的存货,注册会计师不应当仅仅通过电话予以核实确认。应当向债权人(银行)函证与被质押的存货有关的内容.取得书面证据,必要时到银行实施监盘程序。
(4)恰当。
(5)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将存货盘点记录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发现重大差异的,实施追加审计程序这一做法正确.但对账簿记录中登记有误的,应该建议甲公司进行调整。
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开车不小心撞坏了电线杆,该行为属于()。
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人的是()。
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2018年,中共中央下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该委员会办公室位于( )。
关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是( )。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法律的制定部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