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多家上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2021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采用整合审计方法执行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2021年12月20日,甲公司对存在重大缺陷的海外出口销售信息系统及财务信息系统更换了新的软件版本,系统每天运行多次,A注册会计师测试了基准日前一周的相关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系统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
(2)乙公司有5个银行账户,每月末由专人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A注册会计师了解到该项控制以前期间测试结果是控制运行有效,针对2021年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控制活动,A注册会计师选取了2份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测试,结果满意。
(3)A注册会计师了解到丙公司费用支出授权审批控制存在缺陷,费用支出审批部门的负责人未按照要求进行审批,但财务负责人对费用支出审核的补偿性控制足以精确到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费用支出可能发生的重大错报,因此A注册会计师未将该项内部控制缺陷确定为重大缺陷。
(4)A注册会计师确定丁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重大缺陷,同时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因此对丁公司2021年末内部控制发表了否定意见,并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对其已执行的有限程序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了详细说明。
(5)A注册会计师发现戊公司有关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豁免陈述不恰当,但戊公司未作出恰当修改,因此A注册会计师对戊公司2021年末内部控制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该系统控制运行频率属于每天运行多次,A注册会计师至少需要测试基准日前15天的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该系统在变动后未运行足够长的时间,A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其视为内部控制在基准日存在重大缺陷。
(2)不恰当。控制运行的总次数为60次(12×5),总次数大于52次,A注册会计师选取测试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大于5份。
(3)恰当。
(4)不恰当。应当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不恰当。应当在强调事项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的陈述需要修改的理由。
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开车不小心撞坏了电线杆,该行为属于()。
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人的是()。
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2018年,中共中央下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该委员会办公室位于( )。
关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是( )。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法律的制定部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