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2021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采用整合审计方法进行审计。A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审计计划时确定的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为1000万元,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为500万元。与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针对交易频繁、金额重大的项目,A注册会计师直接采用重新执行程序测试控制的有效性。
(2)内部控制审计中,针对某重要账户采用的自动应用控制,由于以前审计获取了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因此A注册会计师计划利用以前控制运行有效的审计证据。
(3)A注册会计师识别某重要账户控制在2021年12月20日进行优化升级,取代之前的控制,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控制运行良好,因此,A注册会计师不计划测试优化前的控制。
(4)甲公司有50个银行账户,每月有专人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前测试的结果表明该控制运行有效,A注册会计师针对2021年甲公司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选取了20个样本进行测试。
(5)A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薪酬绩效费用存在重大舞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但甲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未作任何披露。A注册会计师考虑到对甲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拟不再提及甲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未作任何披露的问题。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通常只有当综合运用询问、观察和检查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才会考虑重新执行/一般不必选取大量的项目或金额重大的项目实施重新执行。
(2)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对自动应用控制实施与基准相比较的策略,以及关注自动应用控制是否一贯运行。
(3)不恰当。新控制没有运行足够长的时间,应当测试优化前的控制。
(4)不恰当。该控制运行总次数为600次(12×50),大于250次,A注册会计师至少应当选取25个样本进行测试。
(5)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说明重大缺陷已经识别、但没有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开车不小心撞坏了电线杆,该行为属于()。
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人的是()。
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2018年,中共中央下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该委员会办公室位于( )。
关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是( )。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法律的制定部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