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厂生产产品类似,且产品都使用“B"商标。两厂于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且申请注册前两厂均未使用“B"商标。此情形下,( )能核准注册
我国商标注册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充。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时,申请在先人可以获得注册。对于同日申请情况,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保护先用人利益,使用在先人可以获得注册“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果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则采取申请人之间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注册申请。商标局己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视为放弃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