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材强度设计值的取值,下列表述中符合规范要求的是( )。
I.矩形截面短边尺寸≥150mm时,可提高10%;
Ⅱ.矩形截住面短边尺寸≥150mm时,可降低10%;
Ⅲ.采用湿材时,材料的横纹承压强度宜降低10%;
Ⅳ.采用湿材时,材料的横纹承压强度可提高10%
《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05—2017)第4.3.2条规定,对于下列情况,本标准表4.3.1-3中的设计指标中,尚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调整:①当采用原木,验算部位未经切削时,其顺纹抗压、抗弯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可提高15%;②当构件矩形截面的短边尺寸不小于150mm时,其强度设计值可提高10%;③当采用含水率大于25%的湿材时,各种木材的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以及落叶松木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宜降低10%。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