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公司是某期货交易所的会员,2013年7月8日卖出大豆期货合约100手,当天大豆期货价格猛涨,造成该公司账户的保证金余额不足。期货交易所及时通知兴盛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但该公司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追加,也没有自行平仓。于是期货交易所根据保证金不足的数额对该公司的大豆期货合约强行平仓40手,造成兴盛公司500万元的损失。对于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500万元损失应由( )承担。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会员未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将该会员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会员承担”。
互补品足指使用价值上必须相互补充才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商品,
以下属于互补品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