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不包括( )。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包括:
①行政主体合法。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资格。行政主体合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依法行政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②行政权限合法。行政权限,是指行政权力的边界。行政权限合法,是指行政主体运用国家行政权力对社会生活进行调整的行为应当有法律依据,应当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包括时间、空间范围限制;职能管辖范围限制;手段、方法限制;权力运用程度(即范围幅度上)限制;目的、动机限制等。超出授权范围的行政是越权行为;而越权行为是无效的行为。
③行政行为合法。即行政行为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手段、方式、程序进行。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④行政程序合法。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即行政行为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公正的保障。侵犯公民的程序权利,同样是违法。程序的作用在于有效防范行政权力的专断和滥用,保障行政机关做出最佳的解决问题的决定,提高公民接受行政决定的能力。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决定是无效的。
下列所示的出让地块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中,不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以后(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2009年真题)
下列图例中,表示泥石流区的是( )。(2009年真题)
下列( )图例表示地下采空区。(2012年真题)
城镇的近期建设规划是以( )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的。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依申请合理安排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使其对( )的实施不构成影响,既有利于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需要,又能够保证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审核管线的竖向布置,包括埋设管线的垂直净距、覆土深度、架空管线的竖向间距,并审核管线敷设与( )方面的关系。
属于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指导性条件的是( )。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中,一定要慎重对待旧城区的更新改建项目,这要求( )。
《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中,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规划行政审批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