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给水系统分区要求的描述,以下哪些项符合规范要求?( )
A项,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6.2.4条规定,消防给水所采用的减压阀性能应安全可靠,并应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每一供水分区应设不少于两组减压阀组,每组减压阀组宜设置备用减压阀。
B项,第6.2.2条规定,分区供水形式应根据系统压力、建筑特征,经技术经济和安全可靠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联、减压水箱和减压阀减压的形式,但当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应采用消防水泵串联或减压水箱分区供水形式。
C项,第6.2.3条规定,转输水箱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是高位消防水“箱”,不是高位消防水“池”。
D项,第6.2.5条文说明规定,减压水箱减压分区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中期的超高层建筑曾大量采用,其特点是安全、可靠,但占地面积大,对进水阀的安全可靠性要求高等,本条规定了减压水箱的有关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