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朗(男)和李琳(女)是大学同学,两人自由恋爱,毕业后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李琳一直未生育,为此经常遭受婆婆家的冷嘲热讽。在一次收拾家务时,李琳偶然发现王朗藏在一本技术书籍中的“没有生育能力”的体检证明,签署时间是结婚前。李琳非常恼火,二人感情发生危机。鉴于二人婚前感情深厚,后在双方家庭的劝说下重归于好。过了几年“丁克”生活后,二人决定收养王朗哥哥家的儿子王志,并到县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王志成年后与崔玉结婚,育有一子王荪。 王荪9岁时,王志与本单位秘书姚烨关系暧昧,一度以夫妻关系在外租房同居。崔玉一气之下,与王志离婚。王朗李琳夫妇对此非常气愤,多次扬言与王志解除收养、断绝关系。王志与姚烨结婚,生育一女王楠。2019年李琳因病去世,王朗也身体虚弱。为防不测,王朗在平时所用的电脑中留下遗嘱,将住房一套留给孙子王荪,其他遗产未处置。后王朗去世。
在不考虑王朗与亡妻李琳夫妻共同财产及遗产分割等问题的基础上,也不考虑事件发生的时间,运用《民法典》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王志与崔玉离婚的叙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本题考核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民法典》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所以,A选项正确。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B选项错误。 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1084条: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本题中,王荪已9岁,所以,E选项正确。
下列关于留存收益筹资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台生产设备,乙公司委托其控股的丙公司生产该设备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使用该设备时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某公司资产总额为 9000 万元,其中永久性流动资产为 2400 万元,波动性流动资产为 1600万元,该公司长期资金来源金额为 8100 万元,不考虑其他情形,可以判断该公司的融资策略属于( )。
某公司向银行借款 2000 万元,年利率为 8%,筹资费率为 0.5%,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则该笔借款的资本成本是( )。
朱某对席某的3万元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按照民法规定,朱某仍享有( )。
下列事实中,能引起民法上债的发生有( )。
下列( )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李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2017年期间,A公司收入总额为7320445.51元,各税种应缴纳税款803413.14元,已缴纳税款357120.63元,逃避缴纳税款共计446292.51元。2018年4月,A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稽查局接到A公司原办公室主任黄某的实名举报,遂开始调查本案,后在未通知补缴、未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案件移送书,直接移送区公安局立案侦查。A公司在侦查期间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458069.08元。
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均构成逃税罪。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上诉。
关于本案二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张某为甲市税务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17 年 3 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 2017 年至 2018 年间少缴增值税 230 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 10 万元。监察委员会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张某委托其律师高某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高某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