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财会类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经济法->(2012年真题)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

(2012年真题)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 500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7月 31日。张某为甲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乙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时,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先后顺序。

借款期限届满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借款。乙银行经调查发现:( 1)甲企业可供偿债的财产不足 100万元;( 2)在借款期间,甲企业将部分产品以市价 40万元出卖给客户丙公司,并已交付;( 3)甲企业有一台生产设备,价值 50万元,因操作失误而严重受损, 1个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业未交付 10万元维修费,该生产设备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况后,乙银行于 2021年 8月 20日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主张:借款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甲企业的抵押担保,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同日,乙银行分别向丙公司与丁公司主张,就丙公司所购买的产品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产设备实现抵押权。丁公司则认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 2)乙银行是否有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产品主张抵押权?简要说明理由。

( 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权优先实现留置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本题解析:

1.张某提出乙银行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2.乙银行无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

根据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无论登记与否),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3.丁公司的主张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更新时间:2022-01-26 22:48
纠错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单选题

如果企业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且没有优先股存在,则企业财务杠杆系数( )。

  • A.等于0
  • B.等于1
  • C.大于1
  • D.小于1
查看答案
单选题

企业在进行商业信用定量分析时,应当重点关注的指标是( )。

  • A.发展创新评价指标
  • B.企业社会责任指标
  • C.流动性和债务管理指标
  • D.战略计划分析指标
查看答案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通常不会导致企业资本成本增加的是( )。

  • A.通货膨胀加剧
  • B.投资风险上升
  • C.经济持续过热
  • D.证券市场流动性增强
查看答案
多选题

在一定时期内,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多、周转天数少表明()。

  • A.收账速度快
  • B.信用管理政策宽松
  • C.应收账款流动性强
  • D.应收账款管理效率高
查看答案
单选题

某公司在营运资金管理中,为了降低流动资产的持有成本、提高资产的收益性,决定保持一个低水平的流动资产与销售收入比率,据此判断,该公司采取的流动资产投资策略是( )。

  • A.紧缩的流动资产投资策略
  • B.宽松的流动资产投资策略
  • C.匹配的流动资产投资策略
  • D.稳健的流动资产投资策略
查看答案
单选题

一般而言,与融资租赁筹资相比,发行债券的优点是( )。

  • A.财务风险较小
  • B.限制条件较少
  • C.资本成本较低
  • D.融资速度较快
查看答案
判断题

经营杠杆能够扩大市场和生产等不确定性因素对利润变动的影响。( )

查看答案
单选题

相对于发行债券和利用银行借款购买设备而言,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设备的主要缺点是( )。

  • A.限制条款多
  • B.筹资速度慢
  • C.资本成本高
  • D.财务风险大
查看答案
单选题

与发行公司债券相比,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点是( )。

  • A.资本成本较低
  • B.产权流动性较强
  • C.能够提升企业市场形象
  • D.易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查看答案
多选题

下列关于趋势预测分析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加权平均法比算术平均法更为合理,在实践中应用较多
  • B.指数平滑法实质上是一种加权平均法
  • C.指数平滑法在平滑指数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
  • D.指数平滑法运用比较灵活,但适用范围较窄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