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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挡水建筑物基坑开挖工程,合同工期180d。由于地下水较为丰富,为保证正常的施工条件,需采取基坑降水措施,招标文件中规定,基坑降水措施按项计列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基坑最大渗流量19200m3/d的数据,基坑四周设四个排水井,每个排水井配置1台套抽水设备(技术参数:流量800m3/h),每天按照两个单元时间安排抽水,即12h抽水一次。承包人报价为787320.00元。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期间,由于连降10d暴雨,导致施工难度增加,施工工效降低,进度有所延迟,且基坑排水量增加。为此,承包人向监理提出工期和相关费用的索赔。
事件2:施工进行60d后,由于开挖高程的降低,基坑渗水量迅速增加,4台抽水设备无法满足要求。经业主和监理及承包人共同在现场测量,渗水量稳定在35000m3/d左右。为保证顺利施工,监理指示承包人提出解决方案,承包商根据渗水流量,每个集水井增加同种型号设备1台,共4台。随后承包人向监理提出变更该项目的合同价格。
【问题】
1.针对事件1:作为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要求,该如何处理?
2.针对事件2:承包人提出变更合同价的要求是否合理?承包人按照总设备数量及原报价提出变更合同价为1574640.00元(原报价的2倍),此报价存在什么问题?合理的报价应该为多少?
1.索赔事件的处理首先是索赔权的论证,即索赔的合同依据。该事件通常在专用条件中明确界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达到标准则具有合法的合同依据,达不到标准则可以理解为“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预料到”,承包人应该知道该地区正常的气象情况。即便承包人由于该事件的发生造成了实际损失也无法获得索赔。
2.承包人提出变更合同价的要求合理,因为基坑渗水量迅速增加是承包人无法预见的,属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发生变化。
承包人变更价款计算有两个问题:一是不能按整个工期(180d)进行计算,因为事件发生在60d后,影响时间应为120d,应该分段计算;二是基坑渗水量增加后。没有考虑每天设备台时和总台时的变化,因为设备的台时数与基坑渗水量有密切关系。
根据合同价调整应该遵循的估价原则,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按原价执行。合同价调整应该分段计算。
(1)渗流量发生变化前(60d)
根据渗流量19200m3/d配置的4台同型号抽水设备(技术参数:流量800m3/h),工期180d,以及承包人报价为787320.00元,可以分析其原报价水平,即台时单价。
设备总台时数:19200×180÷800=4320.00(h)。
每天台时数:4320÷180=24(h),每台设备台时数则为24÷4=6(h)。
设备台时单价:787320.00÷4320.00=182.25(元)。
由于前60d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此期间渗流量、每天台时数没有发生变化。
前60d台时合价为:24×60×182.25=262440.00(元)。
(2)渗流量发生变化后(120d)
渗流量发生变化可导致每天设备的工作时间也发生了变化。变化后设备总台时数:
(35000×120)÷800=5250.00(h)
变化后每天台时数:
5250.00÷120=43.75(h)
每台设备台时数则为:
43.75÷8=5.47(h)
变化后台时合价为:
43.75×120×182.25=956812.50(元)
变更合同价应调整为:
262440.00+956812.50=1219252.50(元)
它是反馈控制系统中被控制的物理量,这种信号为( )。
某建筑施工企业对某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准备工作,确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工作可以压缩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用,相关数据见表2-20所示。工期每缩短一天,该施工企业可节约间接费支出1000元。
问题:
1.绘制该工程的双代号网络图,确定计划工期和关键线路。
2.现业主要求该工程要在26天内完成,求出计划工期为26天的总费用。
下列钻机中,属于大口径型钻机,钻头多为十字形,不能采取完整岩心的是( )。
经酸洗后的设备和管道内壁要进行钝化,钝化时应遵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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