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和小潘分别出资4万元、3万元购买了一辆东风牌载货汽车。两人约定:“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轮流使用该车,使用期间各人所得利益归各自所有。” 2013年10月23日,在小潘使用该车期间,小潘突生一场病,于是他雇佣小赵替其开车。2013年11月5日,赵在一次出车送货的过程中,为赶时间不慎追尾将杨某的汽车撞坏。杨某要求小赵赔偿汽 修理费5000元,小赵认为他是替别人开车,自己不应赔偿,双方争执不下。下列表述错 的有哪些?( )
A、B、C
考点:按份共有、道路交通侵权
讲解:共有分为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基于某种法律关系对概括财产产生的共有关系,如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共有、夫妻对夫妻财产的共有;按份共有则是针对特定物所产生的共有关系。老王和小潘共同出资买车,轮流使用,但未一起运营货车,两人之间不存在合伙关系,只是基于共同出资行为对货车形成按份共有关系,故A项错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 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危险来源在于机动车驾驶行为,责任主体为机动车的使用人而非所有权人。就此,《侵权责任法》第49 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 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中,虽然货车归老王和小潘按份共有,但交通事故是在小潘使用期间发生,应当由机动车使用人小潘承担责任,而不是由机动车所有人小潘与老王共同承担责任。故B项错误。
《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小赵为小潘开车属于职务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小潘向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小赵并不直接向受害人承担责任,故C项错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汽车相撞适用过错责任,故D项正确。
2018年,主营业地在北京的中国甲公司为其产品申请了美国商标并成功获准注册。2019年5月,甲公司发现主营业地在上海的美国乙公司在其商品上未经授权大肆使用该商标并售往美国。甲公司和乙公司进行交涉,乙公司认为其商标和甲公司的商标仅仅是类似,并不存在冒用。双方争持不下,遂协议将该商标侵权案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经初步查明该案标的为5亿元人民币。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化工企业排出的污水重金属超标,对周围耕地造成严重污染,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关于该化工企业的相关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下列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欲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方可订立贷款合同。丙为帮助甲顺利借款,以举报丁影视公司通过订立“阴阳合同”偷税相要挟,迫使丁为甲借款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15年10月,郭某从某古玩店购买一块名贵玉石,价值20万元,双方特别约定:郭某在合同成立之日起占有玉石,但l年之内在郭某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古玩店保留玉石的所有权。2016年3月1日,郭某不慎丢失玉石,并在10天后找回。关于郭某与古玩店的玉石买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的是?( )
王某于2017年8月15日从某商场购买圣雪牌矿泉水1瓶,花费7.9元,该矿泉水中文标注“生产日期见瓶盖,保质期18个月”,而矿泉水瓶盖上标注的日期为2018年4月2日。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关于电影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王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多彩照相馆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当晚,小偷李某到该店行窃,随意扔烟头导致失火,照相馆被焚毁。多彩照相馆告知王某: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自己并无过错。王某诉至法院。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为甲确定监护人的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