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出境经商下落不明,2015年9月经其妻乙请求被K县法院宣告死亡,其后乙未再婚,乙是甲唯一的继承人。2016年3月,乙将家里的一辆轿车赠送给了弟弟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016年10月,经商失败的甲返回K县,为还债将登记于自己名下的一套夫妻共有住房私自卖给知情的丁;同年12月,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
【特别说明】本题存在争议,官方答案为ABC,但是部分观点认为选择BC更合理,为保持真题的完整性,系统答案设置为ABC。
本题主要考查宣告失踪,为重要考点。
①《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据此,甲被宣告死亡,甲死亡之日被拟制为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乙作为甲唯一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汽车的完整所有权。此后,乙将该汽车赠与丙,乙享有相应的处分权。故B选项正确。
②《民法典》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继承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据此,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依照继承关系取得甲财产的人应当返还原物或者适当补偿,但依照继承关系以外的其他法律关系合法取得甲财产的人对甲无返还义务。丙系自乙处接受赠与取得该汽车,就该汽车,乙对甲有返还义务或者补偿义务,但丙对甲无返还义务。故C选项正确。
③《民法典》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据此,甲、丁间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甲被宣告死亡的影响。此,因房屋系夫妻共同共有,甲擅自出卖给丁,甲、丁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但是,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的规定,无权处分不影响甲、丁间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若无其他效力瑕疵,甲、丁间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④本题中甲乙婚姻关系能否自行恢复存在争议:
官方答案认为A选项正确,当选,理由是:《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其配偶乙尚未再婚,亦未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则甲、乙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部分观点则认为A选项错误,不当选,理由是:甲乙的婚姻关系不一定能自行恢复。因为,乙虽未再婚,但乙完全可能以书面方式声明不同意自行恢复。
2018年,主营业地在北京的中国甲公司为其产品申请了美国商标并成功获准注册。2019年5月,甲公司发现主营业地在上海的美国乙公司在其商品上未经授权大肆使用该商标并售往美国。甲公司和乙公司进行交涉,乙公司认为其商标和甲公司的商标仅仅是类似,并不存在冒用。双方争持不下,遂协议将该商标侵权案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经初步查明该案标的为5亿元人民币。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化工企业排出的污水重金属超标,对周围耕地造成严重污染,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关于该化工企业的相关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下列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欲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方可订立贷款合同。丙为帮助甲顺利借款,以举报丁影视公司通过订立“阴阳合同”偷税相要挟,迫使丁为甲借款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15年10月,郭某从某古玩店购买一块名贵玉石,价值20万元,双方特别约定:郭某在合同成立之日起占有玉石,但l年之内在郭某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古玩店保留玉石的所有权。2016年3月1日,郭某不慎丢失玉石,并在10天后找回。关于郭某与古玩店的玉石买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的是?( )
王某于2017年8月15日从某商场购买圣雪牌矿泉水1瓶,花费7.9元,该矿泉水中文标注“生产日期见瓶盖,保质期18个月”,而矿泉水瓶盖上标注的日期为2018年4月2日。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关于电影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王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多彩照相馆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当晚,小偷李某到该店行窃,随意扔烟头导致失火,照相馆被焚毁。多彩照相馆告知王某: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自己并无过错。王某诉至法院。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为甲确定监护人的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