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环境科研所环境化学研究室副主任甲,应某市环保局邀请,同意帮助研究有关印染污水处理技术。甲一直从事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工作,当时分管后勤工作。同年寒假,甲在该大学实验室内利用废旧原料、工具及试纸,对印染污水进行测试,完成了“印染污水处理方法及工艺”的发明创造。此后,该大学就该项发明申请了职务发明专利,并于1989年获得专利权。而甲认为该发明专利权归属有误,于1990年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发明专利为非职务发明。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法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本单位”是对于完成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来说的,即指他们所属的单位,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则是该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但也包括临时工作人员所在的临时工作单位。“单位”在专利法中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选项A中,甲虽在该大学的环境科研所工作,但仅担任后勤管理和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工作,“印染污水处理方法及工艺”研究并非甲的本职工作,该大学既未交付其科研任务,也未予以投资,因此不属于专利法中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选项B中,甲用来完成本发明的构思及试验所获数据方法简单,所用工具材料等为市场上常见材料,不属于专利法中的“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因此,该发明应为非职务发明。所以正确选项应为CD。
2018年,主营业地在北京的中国甲公司为其产品申请了美国商标并成功获准注册。2019年5月,甲公司发现主营业地在上海的美国乙公司在其商品上未经授权大肆使用该商标并售往美国。甲公司和乙公司进行交涉,乙公司认为其商标和甲公司的商标仅仅是类似,并不存在冒用。双方争持不下,遂协议将该商标侵权案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经初步查明该案标的为5亿元人民币。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化工企业排出的污水重金属超标,对周围耕地造成严重污染,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关于该化工企业的相关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下列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欲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方可订立贷款合同。丙为帮助甲顺利借款,以举报丁影视公司通过订立“阴阳合同”偷税相要挟,迫使丁为甲借款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15年10月,郭某从某古玩店购买一块名贵玉石,价值20万元,双方特别约定:郭某在合同成立之日起占有玉石,但l年之内在郭某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古玩店保留玉石的所有权。2016年3月1日,郭某不慎丢失玉石,并在10天后找回。关于郭某与古玩店的玉石买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的是?( )
王某于2017年8月15日从某商场购买圣雪牌矿泉水1瓶,花费7.9元,该矿泉水中文标注“生产日期见瓶盖,保质期18个月”,而矿泉水瓶盖上标注的日期为2018年4月2日。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关于电影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王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多彩照相馆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当晚,小偷李某到该店行窃,随意扔烟头导致失火,照相馆被焚毁。多彩照相馆告知王某: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自己并无过错。王某诉至法院。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为甲确定监护人的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