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质监局以甲公司未依《食品安全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为由,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甲公司认为,依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原则,应适用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非《食品安全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①《食品安全法》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二者属不同位阶中的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特别法与一般法分类要求必须是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因此,甲公司说法不成立。A选项正确。 ②公法调整的是政府与公民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主要体现为政治关系、行政关系及诉讼关系等。私法调整私人之间的民商事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食品经营许可属于行政许可的一种,调整的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属于典型的公法规范。B选项正确。
③我国没有司法审查制度。法院在审判中如果发现《条例》和《食品安全法》有冲突,只能决定适用《食品安全法》。根据《立法法》规定,如果行政法规与法律有冲突,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该行政法规。C选项错误。
④当代中国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指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民族法规、经济特区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等。就正式的法的渊源的角度而言,这里的“法律”仅指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因此,《食品安全法》属于法律,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D选项错误。
【材料】2012年,一网友发帖称,自己网购物品和卖家描述的不一样,沟通不成,遂给了卖家一个差评,卖家后来竟然寄了一套寿衣过来。后经记者调查得知,这名买家交易次数已近400次,在其购物评价中,从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间,该网友给卖家的中评和差评多达数十个,其中包括付邮试用6元、10元的商品。为此,有网友质疑,发帖人是不是职业差评师,通过差评来要求商家退款补偿。
近年来,网购日益活跃所催生的不仅有所谓“职业差评师”,还有“专业修改中差评师”。据调查得知,如果给淘宝卖家差评,就会遭到寄忌讳物品、“登门服务”等骚扰,而这些骚扰“专业修改中差评师”的“服务”。
对此,有网友表示,“职业差评师”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收到忌讳物品纯属自作自受;有人则认为,“专业修改差评师”通过威胁、恐吓的方式要求买家删除评价记录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还有人认为,“专业修改差评师”的骚扰行为之所以大行其道,主要原因是缺乏职权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有关部门应对寄送忌讳物品的行为加以严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将可能被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5 ~ 10日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法理学知识,谈谈你对各方认识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字数不少于500字。
案情:王某于2009年12月15日向卫生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涉及公开职业病会诊所需检查项目及标准等事项。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针对上述申请于2009年12月31日作出答复。王某不服,于2010年1月18日向卫生部申请行政复议,卫生部行政复议办公室于当日收到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但一直未作出复议决定。王某不服,于2011年9月14日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主张卫生部的不作为给其健康权造成了侵害而请求赔偿。卫生部辩称王某的起诉期限已经超过。
问题:
1.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2.王某的复议申请,卫生部何日受理的?为什么?
3.卫生部的辩称是否成立?为什么?
4.王某的赔偿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5.受诉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到位于甲市B区的星星幼儿园接5岁的小孩王某某回家,正好碰好见另一4岁小孩李某某将王某某推倒在地,王某怒不可遏,冲上前去掌掴李某某。李某的父亲李某(居住在甲市C区)惊觉,遂与王某理论。王某不屑,对李某拳打脚踢,导致李某手臂骨折,全身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李某认为王某对小孩李某某造成了精神损害,要求王某向他及小孩李某某赔礼道歉,赔偿李某某的精神损失费1000元,并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5000元。王某不理,李某欲诉讼解决该纠纷。
问题:
1.本案中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2.本案的当事人如何确定?
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称当时有一位6岁小孩陈某某就在现场,欲申请陈某某出庭作证。王某则称陈某某年纪太小,不能作证。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对“轻微伤”的鉴定意见有异议,认为李某不过是皮肉擦 ,伤情鉴定过重,不认可该鉴定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本案审理完毕后,王某拒绝接收判决书,也没有同住成年家属,送达人可以如何处理?
案情:甲和乙订立一份买卖农用三轮车的合同,约定甲在8月底将一部已行驶2万公里的农用三轮车交付给乙,价款5万元;乙交付给甲定金10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甲晚交车1天,扣除车款100元,乙晚交款1天,应多交车款100元;一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8000元。
合同订立后,该农用三轮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8月底以前返回。9月1日,三 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遇暴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甲将三轮车交给丙修理 因为随身未带够现金,将手表押给丙后,将车开走。
甲于9月10日将三轮车交付给乙。10天后,乙驾车运货,因疏忽大意将路人丁撞伤,乙处理完事故后,发现三轮车有毛病,经检査,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乙遂拒绝支付余款。要求退还三轮车,并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支付8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5000元。甲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三轮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问题:
1.农用三轮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三轮车受损后,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丙占有甲的手表成立何种法律关系?
4.乙能否要求退车?为什么?
5.乙能否同时请求甲支付8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10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为什么?
6.乙能否同时要求甲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为什么?
7. 丁应当向谁主张侵权责任?为什么?
案情: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涉嫌贪污罪,被A直辖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立案之后,魏某收到风声,逃至国外,通缉1年后无法到案。为了减少国家财产的损失,检察院要求法院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经查,魏某的财产集中在他位于A直辖市的6000平方米大别墅中,请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回答以下问题。
问题:
1.没收违法所得启动程序的条件有哪些?
2.检察院申请进行的没收违法程序,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是否需要开庭审理?
3.在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中,如果魏某到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假设本案被告人魏某没有逃跑,被检察院以贪污罪起诉至人民法院,如果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出逃,法院能否直接没收违法所得?应当如何处理?如果审理被告人死亡,法院能否直接没收违法所得?应当如何处理?
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某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巳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
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死亡。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事后査明,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
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3.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
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
材料一:习近平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材料二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强调,当前政法机关必须将政法工作置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把建设平安中国作为政法工作的奋斗目标来追求。
群众看政法,首先看平安。平安稳定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政法综治部门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全面深化平安建设,努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上升,社会平安稳定总体状况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努力提高平安中国建设水平。要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积极推进平安建设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最广泛地组织动员人民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创建人民群众追求的、实实在在的平安。要进一步提升平安市、县创建活动水平,以基层平安促进大局平安,以各地平安促进中国平安建设。
问题:请结合当前政法领域中“平安中国”建设的重点工作,围绕“以人为本”和“保障改善民生”,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执法为民”基本要求的理解。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不少于400字。
【材料一】近年来,中国处于社会转型过程期,这一时期因行政强制产生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有学者将行政强制比喻成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但用得不好会伤害老百姓。”当下因暴力抗法导致的惨剧屡屡见诸报端,因行政强制导致的典型冲突 拆迁、征地、城市管理等等。据调查,多数公众对“强制”二字心生恐惧,“老百姓说, 们还被强制得不够吗?”
【材料二】据悉,2012年《行政强制法》出台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将得到全面规范。
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强制法的作用是治“乱”和治“软”。一方面,“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执法不力,对有些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
问题:请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理,结合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内涵,依据以上材料,谈谈你对行政强制的认识。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字数不少于500字。
案情:张某、赵某、许某、邢某、魏某5人共同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 程。该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5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均为100万 ;出资形式均为货币;股东应在章程制定后1个月内缴付所有出资款。张某、赵某、许 、邢某4名股东都按时足额纳了出资款,只有魏某仅缴了一半的款项。公司成立后,第一 取得利润45万元(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公司向4名股东分配红利后,也分给了 某相应的红利。但公司第二年经营业绩不佳,严重亏损。公司以全部资产清偿了相关债务 尚拖欠乙公司300万元债务和丙公司200万元债务,乙丙公司多次上门讨债,但均被甲公 以无力偿债为由加以拒绝。两天后,公司股东会以魏某未尽股东义务为由,将其开除。两 后,公司获得一笔巨额投资,营业开始好转,但股东许某的经济状况却每况愈下,为担保 身的债务,还将股权质押给了债权人王某。后许某无力还债,王某便诉诸人民法院申请强 执行。法院按照强制执行程序直接将股权转让给了王某,并责令公司变更股东名册中的相 记载。公司作了相应变更后,但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3个月后,许某与谭某 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并将其出资证明书转让给了谭某,谭某在支付了全部股款后便向公司 张股东权利,王某知晓后,与谭某、许某发生了争议。
问题:
1.在甲公司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乙丙公司应采取何种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 益?
2.公司股东会以魏某未尽股东义务为由,将其开除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
3.股东许某与其债权人王某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4.法院的执行程序有哪些违法之处?为什么?
5.假设法院的执行程序合法,则在许某、谭某和王某的纠纷中,谁最终能够成为甲公 的股东?为什么?
案情:美意制鞋厂位于沧河的上游,下游不远处水流平静,水质干净,十分适合冷水鱼的养殖。当地邓市吴县五沟村村民举债在此设置网箱,养殖冷水鱼。2013年9月,美意制鞋厂于夜间偷偷排放污水,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并直接导致18位村民网箱中的冷水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50万元,村民们血本无归,遂向邓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18位村民提起诉讼后,五沟村村委会向他们推荐了本村的青年张某代理诉讼。张某虽不是法律专业者,但常年研习法律,颇有心得,村民们同意委托其代理诉讼。但法院认为村民们在此事中损失惨重,情绪十分激动,且由于四处举债,牵扯利益众多,五沟村自古民风彪焊,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引起群体性纠纷。而张某是个“刺头”,由其代理诉讼对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不利,不许可其代理该诉讼。
问题:
1.除了这18名村民之外,针对美意制鞋厂偷排污水的行为,还有哪些主体可以提起诉讼?
2.法院不许可张某代理诉讼的行为是否恰当?张某能否被委托为该案原告的诉讼代理师?
3.邓市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标的额虽然达到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标准,但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且易酿成群体性纠纷,确有必要交吴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时邓市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本案的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
5. 18位村民共同推选出赵某作为诉讼代表人,赵某的诉讼行为其效力是否当然及于所代表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