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幼儿园老师甲因4岁的小朋友小杨午休期间吵闹而用针扎了他。同是4岁的小刘目睹了小杨被针扎的过程。小刘放学后把小杨被老师针扎的事情告诉了自己妈妈。小刘妈妈随即报警。甲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本题综合考查了证人的资格、证据的审查判断以及辨认等知识点。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据此,要排除一个年幼的人作证的资格,必须还得符合"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才行。在本案中,虽然4岁的小刘年幼,但其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符合其智力水平,因此可以作为证人,其证言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A选项正确。B.选项,《公安部规定》第24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据此,不管年龄大小,只要是被害人,都是辨认的主体。B选项正确。C.选项,《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2人的;(2)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3)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4)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5)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根据该条第2款第(3)项,C选项错误。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据此,尽管小杨的母亲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但其也有作证的义务,其证言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故D选项错误。
如果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1年,谢威听说鲁天在1994年曾因设计了一个办公软件而被公司奖励了巧万元,鲁天用这15万元为自己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原判决中没有涉及该房子的处理。谢威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如果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的感情确巳破裂因而判决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判决生效后谢威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她可以就哪些方面问题申请再审?
如果法院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发现谢威怀孕已3个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鲁天在1999年3月谢威向法院起诉前两年已离家出走,法院应如何处理?
法院对仲裁活动支持表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法院对仲裁裁决的监督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下列有关仲裁与民事诉讼两者的关系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丹尼和泰尔的第一期技资额应当在下列哪一时间内缴清?
下列有关该公司的成立与责任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该公司已设定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而丹尼以其专利技术出资,则其至少要补出价值多少的现金或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