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涉嫌抢劫罪被甲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收集到以下证据,其中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有哪些?
本题考查的是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2017年6月27日"两院三部"颁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属于2018年新増法律法规,本题的考查体现了新増法律法规必有考题的规律。A.选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1)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侦查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2)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的。"据此,A选项中张某的两次供述都应当予以排除,A选项正确。B.选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B选项中虽然采取了威胁的方法,但该威胁未达到难以忍受的痛苦的程度,故张某的供述不排除,B选项不正确。C.选项,《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8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据此,疲劳审讯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需要指出的是,连夜审讯至天亮要构成疲劳审讯,必须以该犯罪嫌疑人在白天被抓获的为前提。C选项中,犯罪嫌疑人是在凌晨被抓获的,立即讯问并审讯至天亮并不属于疲劳审讯,故C选项不正确。D.选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据此,D选项正确。
某大学组织篮球比赛,A队的李某被B队的赵某撞伤,李某的队友吴某见A队的王某在篮下,扣篮时,故意向王某的头砸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曙光公司是提供燃气的国有企业,审计机关在审计曙光公司时,有证据证明曙光公司将用户缴纳的燃气费以职工马某的名义另行存储,并篡改会计账簿,为防止用户资金流失,审计机关认为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关于审计机关可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欢乐公司吸收合并叮当公司,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但并未申报,上述合并实施后,欢乐公司在网络音乐市场所占份额达到70%,并通过与上游唱片公司签订独家版权协议进一步巩固了其市场地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金农大学因“金农"两字为大家所知,从该大学毕业的小张注册公司,名为金农水果蔬菜种植有 限公司,许多人因此认为该公司系金农大学所创办。后小张用妹妹的名义去申请注册商标"金农"用于农产品销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写了首曲子《欢乐的一天》,A请B乐手用吉他演奏育,未经过B同意就把曲子授权给某音乐app运营公司,用户付费即可在App收听这首曲子。F未经许可,在该app将这首曲子下载,置于该厂生产的儿童唱歌玩具里。李丰买了购买儿童唱歌玩具,播放该歌曲给儿子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和乙约定:由乙执笔,将甲的传奇经历写自传,但双方未约定著作权。2019年10月书稿完成。2019年12月,甲遭遇车祸死亡,留有一子丁。原著手稿在乙的儿子丙手里,丙将该自传出版,获利颇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成立了明月有限公司,是一人公司。2019年,为了拓展业务,明月有限公司设立了北京市海淀区分公司,并由b担任负责人。明月有限公司和海淀分公司逐渐发展壮大。2020年,a邀请c出资入股明月有限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胡铭是从事进出口贸易的茂福公司的总经理,姚顺曾短期任职于该公司,2016年初离职。2016年12月,姚顺发现自己被登记为贝达公司的股东。经查,贝达公司实际上是胡铭与其友张莉、王威共同设立的,也从手进出口贸易。胡铭为防止茂福公司发现自己的行为,用姚顺留存的身份信息.等材料,将自己的股权登记在姚顺名下。就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朝晖公司在甲省注册成立从事无人机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名录。2018年2月至10月,朝晖公司临时将营业设备和人员派往乙省,配合乙省推广新型水稻种植技术。同年12月,朝晖公司筹划业务转型,申请歇业。关于朝辉公司2018年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子,离婚后子随母乙生活,后乙嫁给丙,暑假期间子去甲家,甲发现子的名字变成丁(随丙姓),后子想上私立学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