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沉降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对于陡降型Q-S曲线,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 )对应的荷载值。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中,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沉降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于荷载-沉降(P-S)曲线呈陡降形时,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2)根据沉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取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3)桩顶沉降量大于或等于前一级荷载沉降量2倍,且24h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情况下,取前一级荷载值。(4)对于缓变形P.S曲线,可根据沉降量确定,宜取S=40mm对应的荷载值;对直径大于或等于800mm的桩,可取S=0.05D(D为桩端直径)对应的荷载值;当桩长大于40m时,宜考虑桩身弹性压缩量。(5)当按上述四款判定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未达到极限时,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宜取最大加载值。
通常将OCR小于的天然土程层称为超固结土。
小应变检则波波形有小畸变、波速基本正常、桩身有轻微缺陷、对桩的使用没有影响,应判为I类完整桩( )
塑性指数由相应于76g圆锥体沉入土样中深度为17mm时测定的液限计算而得。( )
桩顶总沉降超过40mm,且在某荷载下作用下,桩的沉降量为前一级荷载作用下的5倍或Q-S曲线出现可判定极限承载力的陡降段时可停止加载( )。
在进行裂缝测量试验时,在各级荷载持续时间结束时应选三条或三条以上较大裂缝宽度进行量测,取其中的平均(最大)值为最大裂缝宽。( )
低应变完整性检测宜在深基坑开挖之后进行。
对直径大于4n的桩,激振点不宜少于4处( )。
桩身完整性评价标准将桩分为I、IⅡ、Ⅲ、IV四类( )。
沉降测量宜采用3个位移计或百分表,沿桩周均布安设,沉降测量平面宜设在桩顶下0.2~1.0m的位置( )。
重型回弹仪钢站率定值为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