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 专业知识->纳污能力是对确定的水域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水体所能容纳的
纳污能力是对确定的水域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水体所能容纳的最大( )。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是指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在给定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值、设计水量、排污口位置及排污方式情况下,水功能区水体所能容纳的最大污染物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