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 专业知识->按《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DL/T5015—1996)规定
按《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DL/T5015—1996)规定,承担事故备用作用的水电站,应在水库内预留所承担事故备用容量,在基荷连续运行( )天的备用库容(水量)。
按《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DL/T5015—1996)规定,承担事故备用作用的水电站,应在水库内预留所承担事故备用容量,在基荷连续运行3~10d的备用库容(水量),若该备用容积小于水库兴利库容的5%时,可不专设事故备用库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