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现浇钢筋混凝土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房屋高度49.8m,地下1层,地上l6层,首层为转换层(二层楼面设置转换梁),纵横向均有不落地剪力墙。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丙类建筑,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地下一层、首层层高4.5m,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50;其余各层层高均为3.0m,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35。
36.假定,该结构首层剪力墙的厚度为300mm。试问,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设置高度和首层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取下列何项时,才能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的最低抗震构造要求?( )
由《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7.1.4条规定,以剪力墙高度的l/10与两层层高二者的较大值作为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对于带有转换层的结构,落地剪力墙是框支层以下最主要的抗侧力构件;框支层上部两层的剪力墙直接与转换构件相连,相当于一般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且其内力变化较大、传力路径复杂,故规范规定取转换层加上其以上两层的高度或房屋总高的1/10二者的较大值作为底部加强区。根据第10.2.2条规定,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宜取至转换层以上两层宜不小于房屋高度的1/10。故底部加强部位取至3层楼板顶(10.5m标高)。
由第10.2.19条可知,首层剪力墙水平分布筋最小配筋率为0.3%。双排10@200的配筋率为0.26%<0.3%,不满足要求;双排Φ12@200的配筋率为0.38%>0.3%,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