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设计地震分组的下列一些解释,其中何项较为符合规范编制中的抗震设防决策?( )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条文说明第3.2节规定,2001规范将89规范的设计近震、远震改称设计地震分组,可更好体现震级和震中距的影响,建筑工程的设计地震分为三组。根据规范编制保持其规定延续性的要求和房屋建筑抗震设防决策,2001规范的设计地震的分组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附录B的基础上略作调整。2010年修订对各地的设计地震分组作了较大的调整,使之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一致。此次局部修订继续保持这一原则,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附录B的规定确定设计地震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