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16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办公楼,层高4m,平面对称,结构布置匀称、规则,质量和侧向刚度沿高度分布均匀,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场地为Ⅲ类。结构自振周期为T1=1.2s;T2=0.4s。
各楼层的重力荷载代表值Gi=14000kN,如题32~35图17(A)所示。结构的第一及第二振型,如图17(B)所示。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地震作用。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5.1.4条中表5.1.4-1和5.1.4-2,多遇地震,αmax=0.16,设计地震分组为一组,场地类别为Ⅲ类,Tg=0.45s。
而T1=1.2s,Tg=0.45s<T1=1.2s<5Tg=2.25s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5.2.2条规定,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时,不进行扭转藕联计算的结构应按下列规定计算其他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
结构j振型i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式(5.2.2-1)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