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财会类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论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内容?

论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内容?

查看答案 纠错
答案:
本题解析: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

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更新时间:2021-12-15 04:26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问答题

不同的物品类型会对物流活动产生什么影响?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港口的特点有哪些?发展趋势是什么?

查看答案
问答题

论述运输在物流中的作用

查看答案
问答题

铁路信号的分类、视觉信号的基本颜色及显示意义

查看答案
问答题

什么是船舶配载、船舶积载?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我国交通标志设置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有哪些不同

查看答案
问答题

国内外常见的城市道路网布局有哪几种结构型式?

查看答案
问答题

为什么说道路平面交叉口是城市路网中最容易产生延误和拥堵的关键部位?

查看答案
问答题

现代物流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中的作用?

查看答案
问答题

供应链管理的特征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