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物一层为营业餐厅及厨房,二至三层为大型公共浴室,四至十层为宾馆客房,则该建筑排水应至少分几种水质分类排出?( )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第4.2.4条规定,下列建筑排水应单独排水至水处理或回收构筑物:①职工食堂、营业餐厅的厨房含有大量油脂的洗涤废水;②机械自动洗车台冲洗水;③含有大量致病茵,放射性元素超过排放标准的医院污水;④水温超过40℃的锅炉、水加热器等加热设备排水;⑤用作回用水水源的生活排水;⑥实验室有害有毒废水。
营业餐厅及厨房排水应单独进行处理。大型公共浴室水量大,水质好,可压作回用水水源,应单独排出。宾馆客房水可单独排出,也可将宾馆客房的淋浴水与公共沼室的水一同排出,其他污水单独排出。故应至少分为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