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排水体制和雨水管理的说法中,哪几项错误?( )
ABC三项,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第1.0.4条规定,排水体制(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根据城镇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的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气候特征、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程度和处理后出水利用等综合考虑后确定;②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③除降雨量少的干旱地区外,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④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应按照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实施雨污分流改造;⑤暂时不具备雨污分流条件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相结合的措施,提高截流倍数,加强降雨初期的污染防治。
D项,根据第1.0.4A项规定,雨水综合管理应按照低影响开发理念(LID)采用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的方法进行,控制面源污染、防治内涝灾害、提高雨水利用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