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是如何分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非典)、炭疽中的肺炭疽(肺炭)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常作为颅中窝底硬脑膜平面的颅外标志( )
确定面神经垂直段的重要标志( )
乳突手术时确定鼓窦位置的重要标志( )
鼓膜松弛部附着处( )
由第Ⅴ对脑神经下颌支支配 ( )
由喉返神经支配( )
面神经支配( )
鼻咽纤维血管瘤( )
鼻咽癌( )
腺样体肥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