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一家食品加工厂;乙:一家大型果园。甲因业务的需要,欲购进一批菠萝和荔枝。甲的公关部经理杨昆得知后,即向甲介绍了乙。甲委托杨昆办理此事。杨昆打电话给乙,称:甲需要菠萝100斤、荔枝500斤,每斤单价分别为2元和5元。另外,附加100斤樱桃,单价为8元;如有违约,应承担答案:10%违约金。乙表示同意。几天后,乙将货送到,甲的法定代理人亲自查收。由于客观原因,乙未领到货款而返回。后因樱桃产品不好销售,甲拒付货款。乙遂诉诸人民法院。甲表示,樱桃是杨昆擅自做主购回的,菠萝、荔枝价格太高,此事应由杨昆承担责任。
《民通意见》第81条规定: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常作为颅中窝底硬脑膜平面的颅外标志( )
确定面神经垂直段的重要标志( )
乳突手术时确定鼓窦位置的重要标志( )
鼓膜松弛部附着处( )
由第Ⅴ对脑神经下颌支支配 ( )
由喉返神经支配( )
面神经支配( )
鼻咽纤维血管瘤( )
鼻咽癌( )
腺样体肥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