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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机容量不大于55kW时,相邻两个水泵机组基础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 )。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第6.5.2条第1款规定,单排布置时,相邻两个机组及机组至墙壁间的净距:电动机容量不大于55kW时,不应小于1.0m;电动机容量大于55kW时,不应小于1.2m;当机组进出水管道不在同一平面轴线上时,相邻机组进、出水管道间净距不应小于0.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