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动工兴建一栋办公楼,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工程于2019年6月30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为建造办公楼于2018年1月1日取得专门借款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按年支付利息。除此之外,无其他专门借款。
(2)办公楼的建造还占用两笔一般借款:①2017年12月1日取得长期借款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②2018年1月1日取得长期借款4000万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7%,按年支付利息。
(3)闲置专门借款资金用于固定收益债券短期投资,2018年取得收益45万元。
(4)建造工程资产支出如下:2018年1月1日,支出4500万元;2018年7月1日,支出7500万元;2018年12月31日,支出100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
(1)计算2018年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2)计算2018年一般借款资本化率;
(3)计算2018年一般借款利息费用化金额。
错误
(1)2018年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6000×5%-固定收益债券短期投资收益45=300-45=255(万元)。
(2)一般借款资本化率=(6000×6%+4000×7%)/(6000+4000)×100%=6.4%。
(3)2018年一般借款应付利息=6000×6%+4000×7%=640(万元);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4500+7500-6000)×6/12=3000(万元);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3000×6.4%=192(万元);一般借款利息费用化金额=640-192=448(万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处置时,原已计提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不需要转出。( )
在持续经营假设下,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企业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
A公司购入B公司5%的股份,取得投资后A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则A公司不应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
如果企业为延续无形资产持有期间而付出的成本与预期从重新延续中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相比具有重要性,则从本质上来看是企业获得了一项新的无形资产。(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前对子公司的报表进行调整时,只需要调整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的差别,不需要对其他的情况进行调整。(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如果涉及损益的事项,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然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体现重要性要求的有( )。
下列各项中,属于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