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请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中有关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对这种说法进行分析。
(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从婚姻家庭角度看:
①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在家庭关系中,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嫁出去的女儿也不例外。
②有负担能力的姐姐即使已经出嫁,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3)从继承角度看:
①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使嫁出去的女儿,也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也可以继承该女儿的遗产。
②在遗产继承中,兄弟姐妹处于第二顺序的地位,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可以互相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