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
防卫过当,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其成立条件主要包括: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并且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存在不法侵害表明不法侵害是现实存在的,不存在假想防卫的情形。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表明防卫过当符合正当防卫所具备的起因条件,即防卫行为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2)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防卫行为不能通过给第三者造
成损害的方法来进行,即要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3)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即防卫行为的主观条件和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保持一致。
(4)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重大损害,这是认定防卫过当的关键性条件。只有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才使防卫行为由正当变为过当,合法变为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