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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法大纲》
1947年9月,在刘少奇主持下,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10月10日中共中央正式公布实行。主要内容是:彻底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保护民族工商业;设立人民法庭。有力地推动了土改运动的发展,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参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