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带着饲养的大型犬外出散步,犬只挣脱了牵狗绳飞窜而出,牵狗绳将正常行走的江某绊倒,致江某头部重伤。江某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万元,虽已治愈,但留下严重的后遗症,江某为此精神抑郁。
请回答:
(1)江某是否有权请求张某赔偿2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2)江某是否有权向张某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为什么?
(1)有权。《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2)有权。《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