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中发展的,也是在和谐与不和谐的矛盾统一中发展的。一般地讲,和谐社会就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1)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2)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3)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4)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5)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六个方面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
这六个方面,内容十分丰富,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总体特征,也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