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答案要点]
(1)社会主义必须走共同富裕之路,但怎样才能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大政策,就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提出这个大政策,意味着对怎样实现共同富裕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即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共同富裕作为一个历史过程,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必然会出现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不同,这是整个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允许一部分人生活先富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实践证明,这一新的认识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进程.
(2)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承认和允许人们在收入方面存在差别,并且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有其客观必然性.一些造成社会成员收入和富裕程度产生和扩大差距的因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会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共同富裕的目标只能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从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出发.如果不谈“先富”、只谈“共富”,不仅不可能为实现“共富”逐步创造物质基础,相反地,只能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导致共同的贫穷.当然,如果不谈“共富”,只谈“先富”,就可能导致两极分化,偏离社会主义的目标.只有实行邓小平提出的这个大政策,才能逐步创造条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3)邓小平提出的这一大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共同富裕.但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一个依靠什么手段富裕起来的问题.他在提出这个大政策时强调的是先富起来的条件必须和只能是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只有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才能增加社会财富,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创造物质基础;才能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其他人一起为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而努力.离开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依靠非法手段去发财致富,巧取豪夺,不仅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创造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而且必然严重影响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4)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出发,在处理“先富”与“共富”关系上,在不同的时期也应该有不同的重点.邓小平指出:“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反复强调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须搞共同富裕.邓小平提出的“两个大局”的思想,就是处理“先富”与“共富”关系的基本指导原则.在一定时期内需要着重强调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就应该逐步把“共富”作为重点.他设想到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提出研究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发达地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问题.这既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也保证了我们的发展结果始终不偏离社会主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