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2018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此外,甲公司以其5台机器设备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双方于2018年4月1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中约定:如甲公司无法按时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这5台机器设备直接归乙银行所有。
2018年4月10日,甲公司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其中一台机器设备以100万元的市场价格出售给丙公司。丙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甲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并拟于2018年4月20日提货。
2018年4月16日,甲公司又将该机器设备以10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公司。丁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当日提走了该机器设备,并拟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将货款支付给甲公司。
2018年4月20日,丙公司依约前来提货时,发现机器设备已被丁公司提走,遂以自己是机器设备的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丁公司返还,被丁公司拒绝。
2019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经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其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5台机器设备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称:抵押合同中约定了“如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这5台机器设备直接归乙银行所有”,抵押合同无效。
陈某抗辩称:(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称: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无须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
经查,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先后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买卖机器设备的合同是否有效?丙公司是否取得了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7)丁公司是否取得了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8)乙银行能否对丁公司手中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1)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但是,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陈某的抗辩(1)不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在本题中,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保证合同成立。
(3)陈某的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即便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主体,只要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4)陈某的抗辩(3)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本题中,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乙银行应当先就债务人甲公司提供的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5)李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①合同有效。根据规定,虽然甲公司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原则上属于有效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丙公司未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根据规定,由于甲公司未向丙公司交付该设备,丙公司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7)丁公司取得了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尽管甲公司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丁公司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机床的所有权(与是否支付价款没有关系)。
(8)乙银行不能对丁公司手中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等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时,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权人(乙银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丁公司)。
以下控制活动中能够控制应付账款“完整性”认定错报风险的有( )。
甲公司是一家桥梁建筑公司。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在一季度签订了大量订单,并根据订单的要求,加大了水泥和钢材的采购量。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判断,甲公司采用的方式为( )。
甲企业对于新入职的员工进行计算机操作方面的培训,培训后,新员工的计算机操作技术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体现了战略变革的类型是( )。
下列关于集团审计中的重要性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2016年真题)下列各项程序中,通常用作风险评估程序的有( )。
从事能源工程建设的百川公司在并购M国一家已上市的同类企业后发现,后者因承建的项目未达到M国政府规定的环保标准而面临巨额赔偿的风险,股价一落千丈;上市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因对百川公司的管理措施不满而辞职。百川公司为挽救被并购企业的危局做出各种努力,均以失败告终。下列各项中,属于百川公司上述并购失败原因的有( )。
如果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第二次意见,为了防范对职业道德的威胁,应采取的措施有( )。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遇到下列事项:
(1)在实施风险评估时,A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管理层已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了初步评估,于是与管理层讨论了其拟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并询问管理层是否存在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2)A注册会计师在对持续经营假设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甲公司管理层缺乏详细的分析以支持其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于是提请管理层进行调整。
(3)甲公司大部分采购和销售交易为关联方交易,管理层在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由于缺乏公开市场数据,A注册会计师无法对该披露做出评估。鉴于关联方交易对甲公司的经营活动至关重要,A注册会计师拟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4)就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A注册会计师向甲公司管理层询问了下列事项:①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包括关联方自上期以来发生的变化;②被审计单位和关联方之间关系的性质。
(5)A注册会计师在实施了审计程序后认为甲公司持续经营假设适当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甲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此未作充分披露,A注册会计师拟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段落。
(1)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015年真题)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 A注册会计师担任多家被审计单位 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遇到下列导致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 1)甲公司 2014年初开始使用新的 ERP系统,因系统缺陷导致 2014年度成本核算混乱,审计项目组无法对营业成本,存货等项目实施审计程序。
( 2) 2014年,因采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乙公司对以前年度投资形成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了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未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 3)因丙公司严重亏损,董事会拟于 2015年对其进行清算。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了 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清算计划。
( 4)丁公司是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中运用大量复杂金融工具。因风险管理负责人离职,人事部暂未招聘到合适的人员,管理层未能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5)戊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管理层将一项应当在 2014年度确认的大额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作为前期差错,重述了比较数据。
要求:
针对上述第( 1)至第( 5)项,逐项指出 A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何种类型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简要说明理由。
(2011年真题)在向甲公司管理层解释审计的固有限制时,下列有关审计固有限制的说法中, 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