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楼项目,工期18个月,工程价款5000万元,甲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提供的部分建筑材料。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公司遂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购买部分建筑材料用于该工程,工程如期完成。对于乙公司的垫资,双方未作任何约定。工程如期竣工验收后,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5000万元工程款,乙公司垫付的500万元建筑材料款也未支付。
2018年6月1日,甲公司为投资其他房地产项目,以在建的景明写字楼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3亿元,并于当日办理了抵押登记。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全部偿还,尚欠丙银行借款本息2亿元。
2018年,乙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并于2018年7月1日以5亿元的价格,从丁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处受让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西山公寓住宅项目。乙公司向丁公司支付了4亿元土地转让金。根据双方约定,剩余1亿元应于2019年7月1日前支付完毕。同时,甲公司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提供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西山公寓项目竣工后,因市场低迷而滞销。为缓解困境,乙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以西山公寓作抵押,从戊银行处获得一笔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约定,一旦乙公司连续3个月不能偿还借款利息,戊银行即可行使抵押权。
2019年12月3日,吴某以8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西山公寓住房一套,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乙公司未将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事实告知吴某。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9年12月27日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在申报破产债权时,乙公司就其5000万元的工程款和500万元的垫资款、丙银行就甲公司尚未偿还的2亿元借款本息、丁公司就其1亿元土地转让金,均主张以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全额优先受偿。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为2.7亿元。
鉴于乙公司停止偿还借款利息已超过3个月,2020年4月20日,戊银行行使对西山公寓的抵押权,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西山公寓。至此,吴某方得知其所购商品房已被设定抵押,遂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返还80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同时要求乙公司另行支付8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0万元工程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垫资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2亿元借款本息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如果不能全额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丁公司能否向甲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5)吴某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80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6)吴某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8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1)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0万元工程款不能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2019年1月1日)起计算。在本题中,乙公司主张优先受偿权时,距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已经超过6个月,不再享有优先权。
(2)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垫资款不能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根据规定,承包人的工程垫资,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在本题中,乙公司主张优先受偿权时,距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已经超过6个月,不再享有优先权。
(3)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2亿元借款本息可以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根据规定,同一不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设定抵押时,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在本题中,丙银行的抵押权顺位优先于丁公司,因此丙银行的2亿元债权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
(4)①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不能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根据规定,同一不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设定抵押时,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在本题中,丙银行的抵押权顺位优先于丁公司,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2.7亿元,向丙银行支付2亿元后,丁公司只能就剩余的7000万元优先受偿;②不能向甲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根据规定,破产企业(甲公司)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企业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乙公司)求偿。
(5)吴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80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根据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6)吴某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8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根据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以下控制活动中能够控制应付账款“完整性”认定错报风险的有( )。
甲公司是一家桥梁建筑公司。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在一季度签订了大量订单,并根据订单的要求,加大了水泥和钢材的采购量。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判断,甲公司采用的方式为( )。
甲企业对于新入职的员工进行计算机操作方面的培训,培训后,新员工的计算机操作技术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体现了战略变革的类型是( )。
下列关于集团审计中的重要性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2016年真题)下列各项程序中,通常用作风险评估程序的有( )。
从事能源工程建设的百川公司在并购M国一家已上市的同类企业后发现,后者因承建的项目未达到M国政府规定的环保标准而面临巨额赔偿的风险,股价一落千丈;上市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因对百川公司的管理措施不满而辞职。百川公司为挽救被并购企业的危局做出各种努力,均以失败告终。下列各项中,属于百川公司上述并购失败原因的有( )。
如果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第二次意见,为了防范对职业道德的威胁,应采取的措施有( )。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遇到下列事项:
(1)在实施风险评估时,A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管理层已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了初步评估,于是与管理层讨论了其拟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并询问管理层是否存在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2)A注册会计师在对持续经营假设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甲公司管理层缺乏详细的分析以支持其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于是提请管理层进行调整。
(3)甲公司大部分采购和销售交易为关联方交易,管理层在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由于缺乏公开市场数据,A注册会计师无法对该披露做出评估。鉴于关联方交易对甲公司的经营活动至关重要,A注册会计师拟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4)就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A注册会计师向甲公司管理层询问了下列事项:①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包括关联方自上期以来发生的变化;②被审计单位和关联方之间关系的性质。
(5)A注册会计师在实施了审计程序后认为甲公司持续经营假设适当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甲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此未作充分披露,A注册会计师拟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段落。
(1)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015年真题)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 A注册会计师担任多家被审计单位 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遇到下列导致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 1)甲公司 2014年初开始使用新的 ERP系统,因系统缺陷导致 2014年度成本核算混乱,审计项目组无法对营业成本,存货等项目实施审计程序。
( 2) 2014年,因采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乙公司对以前年度投资形成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了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未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 3)因丙公司严重亏损,董事会拟于 2015年对其进行清算。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了 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清算计划。
( 4)丁公司是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中运用大量复杂金融工具。因风险管理负责人离职,人事部暂未招聘到合适的人员,管理层未能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5)戊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管理层将一项应当在 2014年度确认的大额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作为前期差错,重述了比较数据。
要求:
针对上述第( 1)至第( 5)项,逐项指出 A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何种类型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简要说明理由。
(2011年真题)在向甲公司管理层解释审计的固有限制时,下列有关审计固有限制的说法中, 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