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
——摘自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材料2
在这里不要忘记: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至于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
——摘自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
材料3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断言:物体从高空下落的速度与其重量成正比。16世纪时,意大利著名物理学家斯台文(1548—1620年)第一个向这一说法提出挑战。他拿了两个重量相差10倍的铅球从30英尺的高度同时抛下,结果仅需1.4秒便同时落地。但是,当时难以测定精确的结果。后来伽利略质疑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他先进行逻辑分析,指出A物比B物重,A物应当先落地,如果把两物捆在一起,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就会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形。一方面,因为A+B比A重,它应先于A落地,另一方面A快B慢,B就会减慢A的下落速度,A+B比A后落地。这样,从同一前提出发就推出了截然对立的两种结论。这一矛盾表明,亚里士多德的论断不能自圆其说。进而,伽利略采用了一个很光滑的斜面,让两个不同重量的金属球滑落,结果还是同时落地,这才彻底推翻了流行千年的亚里士多德的错误观点。伽利略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了自由落体定律。
——摘自中国战略网:人物介绍
(1)材料1和材料2的观点是否矛盾,并说明理由。
(2)材料3说明了什么哲学道理?
1.材料1与材料2的观点不矛盾。
材料1的观点认为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材料2在肯定实践标准的唯一性和权威性的同时,指出实践检验真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过程;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
2.材料3说明不能把实践标准抽象化、绝对化,实践的历史性、条件性决定了实践标准的相对性以及逻辑证明的重要作用。
①逻辑证明是实践标准的重要补充,但不是与实践并列的两个标准,归根到底,认识的正确与否只能由实践来检验。
②同时,真理是一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相一致的。人类的思维,按其本性、能力和可能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这就是思维的至上性,亦即思维的无限性和绝对性。但是,每一个乃至每一代人,由于受到客观事物及其本质的暴露程度、社会历史的实践水平、主观条件以及生命的有限性等各方面的限制,他们的思维又是非至上的,亦即有限的和相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