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5月1日实行。后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发布通知,要求生产、经营、进口、使用环节要将该类药品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原库存药品可按规定继续销售。
上述信息中的药品在2015年5月1日后,药店采购和销售时需要符合的要求不包括
考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精神药品的零售管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只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才可以销售。选项A符合要求。
原规定是“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再购进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换句话来说“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才可以采购这类药品”,销售和采购是一次交易的两个方面,零售药店需要采购这类药品时,供货方也需要具备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资质。选项B符合要求。
选项C将审批事项从“备案”偷换概念为“批准”,不符合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起,生产和进口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必须在其包装和说明书上印有规定的标识。之前生产和进口的,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流通使用。也就是说2016年1月1日起,药店所销售的这类药品必须有第二类精神药品专有标识;而这个日期之前的这类药品可以不用标注这类专有标识。选项D符合要求。
故答案为C。
某女,24岁。3天前不慎受凉,虽在家自服感冒清热颗粒,但未能见效,病情持续加重,遂来就诊。症见发热,体温38.9℃,口渴,咳嗽声重,痰多色黄,舌淡,苔白滑。西医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中医诊断为咳嗽,治以辛凉宣泄,清肺平喘,清热解毒。处方:麻黄5g、石膏30g、苦杏仁6g、甘草9g、鱼腥草30g、金银花30g、连翘30g、板蓝根30g。3剂,每日1剂,水煎服。以此方治疗3日,患者恢复正常。
方中辛、甘,大寒,善清热泻火、除烦止渴,治肺热咳喘的药物是
某女,24岁。3天前不慎受凉,虽在家自服感冒清热颗粒,但未能见效,病情持续加重,遂来就诊。症见发热,体温38.9℃,口渴,咳嗽声重,痰多色黄,舌淡,苔白滑。西医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中医诊断为咳嗽,治以辛凉宣泄,清肺平喘,清热解毒。处方:麻黄5g、石膏30g、苦杏仁6g、甘草9g、鱼腥草30g、金银花30g、连翘30g、板蓝根30g。3剂,每日1剂,水煎服。以此方治疗3日,患者恢复正常。
方中连翘既清解热毒,又疏散风热,还散结、利尿、消肿。关于其性能特点的叙述,错误的是
某女,24岁。3天前不慎受凉,虽在家自服感冒清热颗粒,但未能见效,病情持续加重,遂来就诊。症见发热,体温38.9℃,口渴,咳嗽声重,痰多色黄,舌淡,苔白滑。西医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中医诊断为咳嗽,治以辛凉宣泄,清肺平喘,清热解毒。处方:麻黄5g、石膏30g、苦杏仁6g、甘草9g、鱼腥草30g、金银花30g、连翘30g、板蓝根30g。3剂,每日1剂,水煎服。以此方治疗3日,患者恢复正常。
方中板蓝根苦寒,其功效不包括
某男,52岁。大便脓血、里急后重、发热腹痛3天。医师诊断为大肠湿热所致的痢疾,处方为香连丸。
患者服药1周后,痢疾诸症皆除,但出现足膝红肿、筋骨疼痛。医师诊断其转为下焦湿热之痹病,治当清热利湿,处方选用四妙丸。该中成药的药物组成是
某男,52岁。大便脓血、里急后重、发热腹痛3天。医师诊断为大肠湿热所致的痢疾,处方为香连丸。
香连丸组方中木香为臣药,善行肠胃气滞。其除能行气止痛外,还能
某男,52岁。大便脓血、里急后重、发热腹痛3天。医师诊断为大肠湿热所致的痢疾,处方为香连丸。
医师处以香连丸,是因其功能为
某男,61岁。痰黄而黏,不易咳出,胸闷气促,久咳不止,声哑喉痛。医生诊断后,处方给予二母宁嗽丸。
关于该中成药的注意事项,叙述正确的是
某男,61岁。痰黄而黏,不易咳出,胸闷气促,久咳不止,声哑喉痛。医生诊断后,处方给予二母宁嗽丸。
二母宁嗽丸组方中的君药为
某男,61岁。痰黄而黏,不易咳出,胸闷气促,久咳不止,声哑喉痛。医生诊断后,处方给予二母宁嗽丸。
二母宁嗽丸主治
某男,61岁。痰黄而黏,不易咳出,胸闷气促,久咳不止,声哑喉痛。医生诊断后,处方给予二母宁嗽丸。
二母宁嗽丸既能清肺润燥,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