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九条 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下列不属于“焦四仙”的是
增溶剂的HLB值
毒性猛烈,孕妇应避免应用的中药为
甘油剂、醑剂属于
含聚氧乙烯基团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特征值
除杀虫以外还可抑制杀灭药材微生物、抑制药材呼吸的是
下列可以考虑制成散剂的是
对于药材粉碎方法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与胶囊剂相比,颗粒剂需要特殊检查的项目为
不能以粉末冲服的饮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