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所发生的药品使用费( )。
⒈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的原则是: 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个人支付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急救、抢救期间所需药品的使用可适当放宽范围,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⒊ 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下列不属于“焦四仙”的是
增溶剂的HLB值
毒性猛烈,孕妇应避免应用的中药为
甘油剂、醑剂属于
含聚氧乙烯基团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特征值
除杀虫以外还可抑制杀灭药材微生物、抑制药材呼吸的是
下列可以考虑制成散剂的是
对于药材粉碎方法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与胶囊剂相比,颗粒剂需要特殊检查的项目为
不能以粉末冲服的饮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