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儿男,7岁。出生后即发现右侧外耳畸形,无外耳道。为求改善外观,要求手术治疗重建外耳。查体:右侧耳部组织明显小于左侧,仅存部分耳垂及耳轮,可扪及残留软骨,无耳廓,外耳道闭锁,未见外耳道口;听力较左耳明显减弱。右侧耳后区皮肤未见异常,双侧乳突区无明显压痛。
7岁儿童的耳廓大小已接近成人,可进行手术再造,且早期手术有利于患儿的心理发育,不必待成年后手术,而且也应早期听力重建。耳廓支架可选用自体软骨、Medpor等生物材料。手术再造的方法有一期法及分期法,一期法可不用皮肤软组织扩张术,以筋膜瓣包裹支架加植皮可以完成耳廓再造,如果先做残耳部分的处理,可获得更佳的手术效果。
残耳的上部通常含有扭曲变形的软骨,这部分软骨对耳廓再造无用,且会影响再造耳廓上部的形态和皮肤的注水扩张,应予切除。扩张器应埋植在皮下,但勿损伤毛囊,分离范围必须略大于扩张器的底面积,以免置入的扩张器发生折叠、成锐角顶破皮肤及影响术后扩张。术后引流管持续负压吸引避免皮下积血与血肿。
为获得更好的效果,保证扩张后的皮肤有足够的弹性与面积包裹支架,耳廓再造一般采用慢速扩张,7~10天注水1次,8周以上完成扩张。注水扩张过程中如发现注水量太大,皮肤血供受阻,需回抽部分液体减轻皮肤张力,每次注射量为扩张囊体积的10%~20%。
取出扩张器后需去除皮瓣包膜,较薄的皮瓣覆盖可获得更好的形状,且创面渗血有利软骨支架移植后及时获得营养供应,减少吸收。取第6、7、8肋软骨联合处的软骨,并保留肋软骨骨膜。持续负压吸引使皮瓣紧密贴合软骨支架以维持耳廓的形状,皮瓣上有毛发的部分,其毛囊在形成皮瓣时已受到破坏,术中再加以处理后不再生长,可用于耳廓的修复。
耳软骨支架外露后,仅靠单纯换药不能自然愈合,且较大面积的外露创面难以拉拢缝合,最佳的处理方法为带蒂颞筋膜瓣包裹外露的软骨。
原发性肝癌的TNM分期,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根据国际抗癌协会的TNM分期,以下乳腺癌的分期,错误的是
国际抗癌联盟(UICC)的肝癌TNM分期,下列不正确的是
延髓上段背外侧部损害多会引起
中脑被盖部受损多会引起
在应力状态下出现漏尿,膀胱底部下移<2cm的是
<6个月的婴儿,诊断为发育性髋脱位。治疗宜采取
3~6岁患儿,髋臼指数<45°,诊断为发育性髋脱位。治疗宜采取
失血量<预计血容量的1/3时
早产儿(<1250g)全麻宜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