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公路工程项目的承包商给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桥梁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监理工程师审查中发现,施工计划安排中不能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对该桥施工工期的要求(总进度计划要求Tr=60天)。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提出质疑时,承包商解释说,由于该计划中的每项工作作业时间均不能够压缩,且工地施工桥台的钢模板只有一套,因此两个桥台只能顺序施工,若一定要压缩工作时间,可将西桥台的挖孔桩改为预制桩,但要修改设计,且需增加12万元的费用。监理工程师提出不同的看法,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压缩每项工作作业时间的前提下,修改网络计划。
另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该桥的基础工程分包给了A公司。在东侧桥台的扩大基础施工时,A公司发现地下有污水管道,但设计文件和勘测资料中均未有说明。由于处理地下污水管道,使东桥台的扩大基础施工时间由原计划的10天延长到13天,A公司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处理地下污水管道增加的工程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增加合同外工作量费用、利润和延长工期3天的索赔要求。
问题:
1.压缩工期一般有两种方法,请问是哪两种? 在不压缩每项工作作业时间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应如何修改网络计划?
2.修改后请在图上做出网络计划,计算总工期,并求出关键路线。
3.A公司可否索赔?A公司在索赔程序上存在什么问题?
4.A公司索赔费用、利润和工期的要求都可以成立吗?分析A公司提出索赔的合理性。
P211-215
1.压缩工期两种方法是:一是改变某些工作间的逻辑关系,二是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 在不压缩每项工作作业时间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应改变某些工作间的逻辑关系。
2.在桥台的施工模板仅有一套的条件下,应通过合理组织施工来缩短工期,因为西侧桥台基础为桩基础,施工时间长(25天),而东侧桥台为扩大基础,施工时间短(10天),所以应将原计划中西侧桥台施工完成后再施工东侧桥台,改为在东侧基础施工完毕后,组织施工东侧桥台,东侧桥台施工完成后再施工西侧桥台,这样改变一下组织方式,如下图所示。可以将该计划的计划工期缩短到Tc=55天,小于要求工期Tr=60天,也不需增加费用。关键线路为: ①→②→⑥→⑦→⑧→⑨→⑩。
3.可以索赔。A公司不可直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他应向总包单位提出,由总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4.不能都成立。分析如下:若总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同意费用索赔,不同意工期索赔。因东侧桥台基础施工增加3d,不是关键工作,不影响要求工期。利润索赔能同意,属于基准资料的错误。
在常用水泥中,水化热较大的是( )硅酸盐水泥。
下列不属于可变作用的有( )。
组织脚手架检查与验收的是( )。
钢筋搭接焊缝厚度不应小于( )d。
砌筑墙体中,可以不设置过梁的洞口最大宽度为( )。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的期限可以是( )年。
施工水准测量中设A为后视点,B为前视点;A点的高程是47.113m,当后视读数为1.525m,前视读数为1.268m,则B点的高程是( )。
下列模板中,适宜用于混凝土冬期施工的是( )。
在正常条件下合理使用机械和组织劳动,完成合格产品所必需的施工机械时间包括( )。
关于预算定额,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