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承担一立井井筒工程,该井筒净直径7.0m,井深580m。采用现浇混凝土支护,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指定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商签订了供货合同。由于施工场地偏僻,施工单位采购了压力试验机,建立了现场试验室,自行检验混凝土强度。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每50m井筒预留一组试块,在现场试验室经过标准养护28d后,自行进行强度试验。当井筒施工到井深500m时,发现上部井壁淋水加大,项目经理要求加快混凝土浇筑进度,待浇筑完该模混凝土后再处理上部井壁淋水,结果该模混凝土脱模后出现质量问题。检查发现,井壁严重淋水发生在井深450m附近。经调查,进行该段井壁混凝土浇筑时,供货商没有及时将混凝土送到,导致混凝土浇筑曾中断2次,前后耽误2h。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对该段井壁进行了修复处理,投入费用20万元。井筒施工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对井壁混凝土进行破壁检查,每100m检查一处,共6处,全部合格。
问题:
1.施工单位在混凝土强度检测方面的做法有何不妥?说明正确的做法。
2.井筒工作面现浇混凝土时,处理上部淋水可采取哪些技术措施?
3.施工单位对井深450m处附近的井壁进行修复所投入的20万元应由谁来承担?
4.井筒竣工验收应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5.建设单位要求破壁检查混凝土质量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题1【参考答案】(1)施工单位自行检测混凝土的强度不妥,应送有资质单位进行试验;(2)每50m预留一组不妥,应每20~30m预留一组;(3)标准养护不妥,应同条件养护。
【解题思路】问题1是关于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涉及验收工作组织,具体的验收方法和要求等相关内容,重点是关于立井井筒井壁混凝土工程的验收。
【考点解析】根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中的有关井巷支护工程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规定:(1)井巷工程施工中,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井巷工程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2)混凝土标准试件应按规定制作,标准试件应在井巷支护工程施工中预留,即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用钢模制作成边长150mm的立方体试件。每组3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制作的试件应在类似条件下经28d养护后,方可进行压力试验。(3)井巷支护施工中预留混凝土试决的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对于立井井筒施工,根据工程量确定预留混凝土试件的数量,每浇筑20~30m或20m以下的独立工程,不少于1组,混凝土试件每组3块,混凝土所用的骨料、水泥品种、配合比及工艺变化时,应另行取样。(4)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每组标准试件强度代表值来确定:每组标准试件或芯样抗压强度代表值应为3个试件或5个芯样试压强度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数)。一组试件或芯样最大或最小的强度值与中间值相比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可取中间值为该组试件强度代表值。一组试块或芯样中最大和最小强度值与中间值之差均不超过中间值的15%时,或因试件外形、试验方法不符合规定的试件,其试件强度不应作为评定的依据。根据问题一所涉及的背景资料,施工单位在井筒施工中,有关混凝土井壁的强度检测是自行完成的,没有经具有检测资质的相关部门检测,因而不符合规范的规定,应送有资质单位进行试验。而在混凝土试块的制作时,每50m井筒预留1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20~30m预留一组的要求,且预留的混凝土试块“采用标准养护28d",与规范规定的“类似条件下经28d养护”不符。
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可以自愿投保的险种有()。
下列关于保险索赔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某住宅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具体包括()。
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有()。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
建设工程活动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风险较为多样。因此,建设工程活动涉及的险种也较多。主要包括()。
某施工单位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投保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施工中遭受意外致残。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被确定残疾及其程度后,凭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这些证明文件通常包括()。
某建筑公司承建一项工程,作为施工单位,按规定可以自愿投保的险种包括()。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某建筑公司投保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承保的范围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