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工作过程中如何协助案主体现案主的自决原则?
(1)案主自决原则在个案工作过程中的主要表现
①在社会工作中,案主自决原则即承认案主有自己选择和决定的权利。个案工作者不是救世主,也不是裁判者,而只是帮助的提供者。个案工作者应处于分担、支持、提示的地位,他(她)可以告诉案主如何获得帮助,但该建议是否被采用则由案主自己决定。
②对于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转,个案工作者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但对社会中的每个成员,是否愿意接受帮助以及希望接受怎样的帮助,必须由他们自己作出决定,不能强加于人。只有在案主不具备作积极和建设性决定的能力,如年龄太小、精神不健全等,或者案主有违反法律、道德,对他人构成直接威胁的情况下,才考虑限制案主的自决权。
③当案主求助时,并不意味着要放弃自我决定的权力,即使案主有放弃、逃避或推卸“自我决定”的倾向,工作者也应尽力使其恢复自我选择的能力。
(2)案主自决原则在个案工作过程中的体现必须满足的两个前提
①当事人绝对清醒,有自决的意志和能力。
②自决的方向和后果对当事人绝对无害。在这两个前提下,尊重当事人的自决权,就是尊重当事人的自由人权。不具备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社会工作者则要为当事人负起一定的责任,即在表面上违背自决原则。
关于仲裁员的条件,法律有明确规定。下列符合担任仲裁员的是( )。
下列适用竞业限制的人员为( )。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工作的重要实践领域。( )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重要内容。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及时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下列属于社会团体的章程的必须明确的事项有( )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收养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的特殊收养情况包括( )。
2011年4月,某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与某慈善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通过该慈善基金会向一批学校捐赠价值1500万元的光伏发电组件。慈善基金会向该公司开具了1500万元的捐赠发票,该公司由此而申报税收减免。2011年8月,媒体报道一些学校根本没有收到捐赠物资,还有一些学校收到的捐赠物资与该公司承诺的不一样,由此引发了“诈捐门”事件。下列关于该事件说法正确的有( )。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均等分割遗产的情形包括( )。
下面哪些情况下,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 )
妇女财产权益的具体内容包括(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 )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