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矿井的运输石门施工任务,该石门所穿过的岩层主要为泥岩和煤层,岩层遇水后易膨胀,稳定性较差,岩层倾角为20°。石门设计采用锚喷网支护,临时支护为打锚杆,必要时喷混凝土,支护紧跟工作面。
该施工队为加快进度,在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工作面锚杆临时支护改为矿用工字钢支架支撑,锚喷永久支护在工作面后方20m处一次完成。施工中,该施工队在工作面无涌水时,进度正常;在部分围岩稳定地段,施工单位掘进队队长在放炮通风后直接安排凿岩工进行打眼,以节约循环时间,加快施工进度;在通过一个小断层时,由于有水的影响,工作面发生了冒顶事故,所架设的12m临时支护全部倾倒,造成2人重伤、5人轻伤,部分设备损坏,影响工期20天。
2.问题
(1)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哪些做法存在安全隐患?
(2)针对该石门巷道的施工条件,如何预防巷道冒顶事故的发生?
(3)根据工程所出现的事故,施工单位能否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
P275-276
(1)由于该石门所穿过的岩层条件较差,围岩不稳定,作为施工单位,对支护方式的修改应征得业主的同意。施工中,放炮通风后不进行安全检测,没有进行“敲帮问顶”,直接进行钻眼作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通过断层时,由于有水的影响,围岩很不稳定,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冒顶事故,而仍按正常条件施工也是隐患之一。(2)针对该石门巷道的施工条件,要预防巷道顶板事故,必须掌握巷道围岩的稳定状态。放炮后首先应进行“敲帮问顶”,检查危石,同时实施临时支护,当围岩稳定性较差时,应采用超前支护和加强支护,保证工作面的临时支护强度,这样才能保证安全施工。如果工作面涌水会对围岩稳定性产生影响,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注浆封水、超前导水或引水等方法。对已架设的支架要进行稳定性处理,防止倾覆。
(3)根据工程所出现的事故,由于巷道围岩稳定性较差,施工前已经明确,遇到断层并非不可预见,主要还是施工单位对安全重视不够而发生的冒顶事故。施工单位修改支护参数,且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因此,该责任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所以,施工单位不能向任何单位进行索赔。
某工程设备安装阶段,需要使用起吊能力为10吨的吊车进行大型永久设备的吊装。承包商与设备租赁公司签订施工机械租赁合同时,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该设备租赁公司提供()。
下列关于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的部门可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的决定
出租单位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及配件,应当具有()。
工程建设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当由建设单位依法申办审批手续的有()。
某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情节非常严重。该设计单位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包括()。
下列选项中,属于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的有()。
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包括()。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有关工程的拆除符合规定的是()。